近年来,烟台海事局辖区游艇登记数量大幅增长,目前游艇保有量367艘,随之而来的是游艇的海上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烟台海事局迎难而上,创新游艇管理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四个治理”,推进内部、外部和区域合力建设,辖区游艇安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资料图)

坚持系统治理治理主体由“一”到“多”

2022年,烟台海事局向烟台市委提报《关于游艇海上安全情况的报告》,推动区(县、市)、街道(乡、镇)政府和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公安、海警等单位部门共同参与游艇治理,促进法规供给及包保、以港管船等属地责任落实。

对内,烟台海事局制定《烟台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须知》,强化游艇登记审查、动静联动及现场监管,实现全链条管理,强化机关业务部门间业务协同、机关与海事处业务联动,提升游艇安全监管内部合力。

同时,烟台海事局还健全与外地海事部门游艇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强化异地航行游艇监管,防范游艇逃避监管,形成区域监管合力。

另外,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烟台市邮轮游艇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编印《烟台邮轮游艇之家》期刊,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和成员发放,提升行业自律。向游艇所有人、包保人、码头经营人发放《游艇安全告知书》,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在烟台海事局积极推动下,目前,游艇安全监管工作治理主体实现了由单一海事监管向政府主导、社会共治转变。

坚持依法治理推动地方立法破管理难题

烟台海事局深化“依法治理”理念,组织工作人员对游艇、休闲渔业船舶等新业态船舶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系统研究,吸收借鉴外省市游艇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游艇,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根据长期调研分析,烟台海事局发现辖区游艇的海上安全隐患根源在于游艇参与涉渔活动。烟台海事局积极推进地方立法,经持续协调推动,《烟台市海钓管理条例》被纳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地方立法规划》,依靠地方立法来规范海上休闲垂钓行为,破解游艇管理难题。

同时,该局强化法规宣传教育,通过烟台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烟台市海上安全管理委员会等多种途径宣贯游艇法律法规要求,汇编《游艇典型事故及处罚案例》,对游艇所有人、包保人、码头经营人等相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游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此外,烟台海事局还开展游艇专项整治,强化游艇严格公正执法。2022年以来烟台海事局共滞留游艇21艘次,查处游艇违法行为32件,对6名驾驶员处以扣证处罚,有效震慑游艇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源头治理事前消弭风险隐患

治理重在源头,烟台海事局强化游艇检验监督管理,推动山东省烟台船舶技术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加强游艇检验管理方案》,强化游艇审图、建造检验、检验告知、证书撤销等检验管理工作,5艘游艇因安全技术状况差未予以检验。

严把游艇登记关,强化船舶用途审查,发放《游艇登记告知书》,2022年烟台海事局办理游艇登记3艘,注销灭失游艇《船舶国籍证书》51艘,所有人主动注销2艘,游艇无序发展态势得到遏制。

聚焦“人”这个关键因素,严把游艇驾驶员考试关,游艇不得从事渔业捕捞、休闲渔业及经营等规定都被纳入《游艇操作人员报名须知》,游艇操作人员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和适任评估规范被纳入游艇操作人员培训及游艇实操评估项目,着力提升游艇驾驶员综合素质。

推进船厂游艇建造源头管理,针对游艇登记工作中发现的游艇造船厂提供虚假《游艇建造合同》(实际为渔业船舶建造合同)骗取游艇登记行为,通过烟台市海上交通安全生产指挥部通报烟台市工信部门,推动游艇造船厂整治。

为改变辖区无游艇专用停泊水域的局面,烟台海事局积极推进游艇专用停泊码头建设,推动交通部门出台《滨海一带旅游船码头布局规划》,增加游艇码头供给,组织专家对游艇停泊点进行评估,对外公告了牟平龙湖、烟台南码头两处游艇专用停泊水域。

坚持综合治理 多手段综合运用强化威慑力

烟台海事局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海上执法格局,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通过烟台市海上交通安全生产指挥部发布游艇隐患排查整治文件7个,与海警、海洋渔业等部门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健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渔业部门首次对2艘涉渔游艇进行处罚,移交公安部门治安处罚2人、刑事处罚1人。

推进内外两个包保责任落实,建立镇街包保和海事包保2个责任清单,明确游艇包保责任,开展包保责任落实情况评估,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深化游艇“以港管船”机制建设,推动当地政府加强游艇进出港(停泊点)管理,落实“以港管船”责任,推动海阳市政府对包括游艇在内的所有小型船艇实施统一编号管理,有效遏制了游艇违法出海行为。

创新游艇动态监控手段,推动当地政府投入专项经费为207艘游艇安装了北斗定位设备,定位设备信号无法手动关闭,将安装北斗设备的游艇信号全部接入“烟台海事局动态监管系统”。借力“烟台市海上安全综合监控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申请专项经费,开发“海上风险综合预警系统”,实现游艇动态“可视化、智能化”监控。

烟台海事局将继续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坚持“四个治理”,深化内部合力、外部合力和区域合力建设,高质量做好辖区游艇安全监管,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