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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日起,《广东省洗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禁止在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从事洗砂(包括冲洗、浸泡、过滤、淡化海沙、山砂、淤泥、建筑垃圾)等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活动。《办法》共十四条,规定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内容、行业管理、法律责任等。
3月31日10时许,记者在位于中山磨刀门水道海心沙附近水域看到,中山神湾海事处执法人员正在对一艘砂石运输船舶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船员配备、船舶证书文书、配载、载重线、舱围板、货舱区域泵机管系等方面。
记者从中山海事局了解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各项建设用砂用量剧增,采砂和运砂行业发展迅速,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用船舶对海砂进行冲洗或者浸泡,往往伴随着擅自加高货舱围板、增加泵机、管系等船舶改装、超高、超载、超航区航行等违法行为,非法洗砂不仅危害水上交通安全,还会带来水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中山海事局将进一步强化对砂石运输船舶的监督管理,对船舶、砂石码头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做好安全宣传教育与行业引导,加强日常巡查和信息通报,加强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行政、海洋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船舶非法洗砂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