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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长江江苏段内河船舶配员管理示范区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运行以来,扬州海事部门以“实打实”“硬碰硬”的决心和态度,不断巩固提升配员监管成效,全力打造内河船舶配员管理示范区扬州样板。

一方面,结合辖区实际,明确任务清单,确立了工作联络、数据报送、检查督察、定期提醒4项工作机制。优化提升“海事慧眼”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建设运行港航一体化系统,大力推进船舶配员信用承诺落实。另一方面,坚持严管厚爱,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服务为民之间的关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运行以来,共开展安全配员重点监管船舶全流程监管259艘次,开展船员非正常解职事中事后检查129艘次,查处配员不足违法行为4件。

期间,深化运用“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两条管理链,全面启动了“五个一”活动。一次全面排查,指导辖区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公司所属船舶配员情况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强化船员权益保障。截至目前,共有27家单位开展了船舶配员和劳动合同自查自纠。一轮调研走访,分层级走访辖区航运公司、码头单位7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立即改正并保持常态化跟踪。一次安全宣传,实现到港船舶配员安全宣传全覆盖,召开码头单位、航运公司座谈会,明确码头单位、航运公司高质量选船等13条具体措施,“清单式”管理。一部咨询电话,设立船员服务监督热线,接听并迅速处置船员各类咨询、意见和建议32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一场现场教学,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教学,交流经验做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此外,扬州海事部门还重点加强非工作时段盯防力量部署,落实错时执法及夜间配员核查机制,夜间突击查处配员不足违法行为,辖区锚地和停泊区过境红码船得到有效治理。联合多方执法力量开展船舶“刷照片”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打击虚假任职等违法行为。抵港前远程核查、到港后现场检查、离港前现场检查,全流程闭环监管。因地制宜开展内河船员履职能力现场检查,应用船舶数据库,提前掌握进港船舶配员信息,实现“口袋式”管理。坚持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交流推广。紧紧围绕保障航行安全服务船员权益这一主线,将法律法规宣贯融入海事执法工作始终,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生动呈现,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广泛宣传配员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海事形象,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接下来,扬州海事部门将以深化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为重点工作任务,重点抓好与船闸等单位跨区域联动执法、持续推进船舶全过程不违规不违法和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巩固提升内河船舶配员管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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