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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烟台海事局第一时间动员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多角度、全方位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化推进,阶段性成效明显。
实现部分海事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接轨“信用中国”“信用烟台”,海事信用信息的威慑力进一步提高。烟台海事局主动对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先后走访烟台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烟台市发改委等单位,协调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等信息共享,推动海事行政处罚信息及时高效归集到“信用烟台”网站,并逐步归集至“信用中国”网站。目前,首批海事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已通过审核并在“信用烟台”“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公示。海事信用信息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海事监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入相关责任人信用记录,并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示后,相关信用信息将对有关市场主体在融资投资、招标投标、办理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海事信用信息的威慑力、约束力等进一步增强,真正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将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工作纳入体系管理,强化海事业务协同治理,协同监管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完善体系文件,制定发布《烟台海事局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工作须知》,规定局属各单位、部门在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及处置工作职责及有关工作程序等,加强局处两级单位业务协同,基层海事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船舶安全的严重缺陷,及时通报局机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公司管理、船员管理、危防管理、水上施工项目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有效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二是加强与外地海事管理机构信息通报和协调,对长期在烟台局辖区外航行的烟台籍船舶实施有效监管,配合外地海事管理机构做好船舶所有人管理,推动构建船籍港船舶协同管理机制。三是建立省级间客运船舶联合检查工作机制,联合大连海事局开展重点时段省级客船安全大检查,确保实现检查全覆盖,提升船舶违法违规信息发现和查处效率,取得良好成效。
融入属地政府公共安全治理大格局,强化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一是主动融入属地政府公共安全治理大格局,及时将影响海上安全的问题隐患向政府通报,推动属地政府落实港口、码头、企业、人员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包保责任制”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二是积极与海警、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拓展违法线索通报机制,在涉危、涉客、游艇及海上新业态等领域联查联控,构建区域性监管合力,通过定期联合巡航、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签署框架协议、调研走访,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提升联合监管效能;三是切实推进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执法协作,行动开展以来,受理烟台、青岛、泉州、沧州等省内省外海警机构、公安、法院等司法协助申请60余起,均按规定予以协助,得到有关各方高度赞扬。8月4日,中央军委审计署济南审计中心对我局协助提供有关船舶的执法信息表示感谢。
强化宣传引导,为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推进营造了良好氛围。烟台海事局积极总结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工作动态及有关工作经验,并通过内网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其中,烟台海事局会同江苏海事、海警等多部门联合查处违法案件的相关工作被国家级、省级新闻媒体进行报道,《烟台海事:走私船暗度陈仓 多部门联合查处一起伪造AIS信号隐匿船舶行踪实施走私案罪行为》《伪造AIS信号隐匿行踪!烟台查处一起海上走私违法行为》《烟台多部门对重点区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等多篇新闻稿件在中国报道网、齐鲁晚报、中国水运报等新闻媒体刊登报道,为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下阶段,烟台海事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总结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充分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做法,持续强化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