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创新创业专项创客交流活动已启动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在深圳举办的创客论坛、创客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等活动,以及经深圳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国际创客周活动等可获资助。

10月19日,记者从深圳市科创委获悉,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创客交流活动组织单位,同时未列入深圳市科创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创客交流活动要具备开放性、公益性的特点,参加人数100人以上。活动应当是一年内在深圳举办,且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相关资助。

本次资助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进行,资助金额不超过经审计的活动经费支出的50%,且不超过50万元。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创客交流活动支持额度可不受此限制。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可在11月4日前(含),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

另据了解,除了对创客交流活动进行资助,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还专门设立创业项目,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对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的参赛企业和参赛团队企业予以资助。单个参赛企业资助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参赛团队资助项目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首席记者 王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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