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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记者从海口海事法院获悉,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受理了海南某航空公司提起的一宗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这是海口海事法院受理的首例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海南某航空公司与某物流服务商签订了航空货运协议,约定由航空公司为该物流服务商提供从我国境内至欧洲某机场的航空货运包机服务,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由航空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现航空公司以物流服务商拖欠其包机运输费用为由提起诉讼。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要适度扩大海口海事法院民商事案件受理范围,集中受理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及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此后,海口海事法院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并请求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海口海事法院管辖上述案件。2022年6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指定海口海事法院管辖海南省的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海口海事法院管辖范围由此实现“海陆空”全覆盖。
海口海事法院将充分发挥专业法院审判优势,优质高效审理该案,努力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有益借鉴,为海南自贸港实施高度自由开放的运输政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