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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海事局关于开展船舶安全检查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漳州龙海海事处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加强辖区靠港船舶船旗国监督检查工作,9月15日,该处执法人员依法滞留一艘2022年新下水运营低标准散货船。
该处根据局“船舶安检站”下达指令要求,综合调派骨干安检人员组成安检组对安检应检船“顺**”轮(2022年1月建成)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顺**”轮存在机舱作为脱险通道的楼梯背面缺少钢质防护板、机舱与住舱舱壁防火分隔被破坏等滞留缺陷。鉴于该轮缺陷对船舶结构防火造成严重影响,对人员逃生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安检人员立即启动相关程序,对“顺**”轮依法采取滞留措施,并督促船方切实做好相关缺陷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