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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省交通执法部门全面部署全省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第二阶段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第二试点工作”),第二阶段试点范围涵盖了全省75%以上的营运船舶,初步测算估计将节约社会成本数超1000万,切实为船民企业带来实惠,并大大提升全省船舶检验政务服务效能,改善辖区营商环境,推动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江苏省交通运输部在总结全省第一阶段试点经验和成效之后,于今年11月启动第二阶段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从300总吨以内扩展到450总吨以内的国内航行船舶和船长小于12米的国内海洋及内河渔船。
江苏是水运大省、造船大省,也是船检大省,造船量占全国48%。近年来,全省年均完成建造检验2000余艘次,占全国总量的1/4;完成营运检验4万余艘次,占全国总量的1/5;两项指标均居全国首位。江苏籍小型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相对较好,近10年来没有发生一般等级的安全事故。
江苏省是全国唯一全省各设区市均参与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