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内河航道桥梁众多,船舶碰撞桥梁事故的发生,不仅影响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畅通,还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联合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聚焦桥区水域航道维护尺度不足、航标缺失或功能失常,桥区水域船舶淌航、掉头、横越、违规追越、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船舶超高航行,桥梁标志标识设置维护不到位、通航净空尺度不足、抗撞性能不足等问题,部署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简称三年行动),分动员部署、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公路局、海事局按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创新工作举措,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全面落实,强力推动隐患排查和整治提升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三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完善机制科学指导合力推进

实施方案印发后,交通运输部进行了全国视频调度部署,督促指导与三年行动相关的29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9个直属海事局和长江航务管理局(简称长航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简称珠航局)制定了具体方案,责任落实到部门、具体到人。部水运局指导各单位建立信息报送和工作进展通报机制,督促按月报送推进信息、按周制定工作计划、按月通报工作进展。

同时,部水运局还组织指导长航局、珠航局发布了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桥梁区段通航代表船型,组织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简称部水运院)、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制定了桥梁自查评估区段通航代表船型确定工作指南、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及技术指南、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工作及技术指南、跨航道桥梁桥区水域划定工作及技术指南等,并在线开展了11次免费技术培训,培训2万余人次,科学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三年行动开展期间,交通运输部多次赴湖北、四川、上海、广东、广西等地调研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航局、珠航局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和综合评估质量现场调研检查,督促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针对部分省份城市桥梁工作进度一度滞后的问题,我们还与住建部城市建设司进行了协调沟通,联合发文推进。为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部水运院为此项工作专门开发了桥区信息报送功能模块,实施了信息化跟踪管理。”部水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督促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桥梁运行管理单位、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航局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基础上,结合长江航运实际,印发《长航局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表,建立起与沿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地方政府“2+N”合作机制,强化船舶碰撞桥梁风险防控。珠航局协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西江航运干线航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并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加强现场管控和监督执法等举措推动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在各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单位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下,2022年12月底,动员部署、隐患排查、集中整冶和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全面完成。各地在对跨航道桥梁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排查了9000余座跨等级航道桥梁桥区,航道和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部治理完成,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稳步推进,1400余座桥梁新划定并公布了桥区水域,3000余座公路桥梁新增或完善了标志标识,近500座公路桥梁新加装了主动预警装置,1000余座桥梁新加装了防撞设施或进行了加固改造。

创新工作举措强化风险防控

实施方案发布以来,部水运局会同部公路局、海事局多次调度部署,各地积极响应,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一项项举措有力落地,三年行动扎实推进。

近日,记者到江浙等地进行调研时发现,浙江省内河航道网发达,纳入治理范围的桥梁数量多,且涉及多个部门。为此,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与浙江海事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等对接,明确工作范围,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根据部门职责做好分工协作,分头落实航道、水上交通安全和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各隐患治理承担部门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浙江共排查了跨航道桥梁1000余座,并及时整改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了桥梁和船舶通航安全。

江苏省作为桥梁大省、航运大省,高等级航道上建有近千座各类桥梁,常年有近2.5万艘船舶在江苏省内河航行,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至关重要。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江苏省成立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县(市、区)也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落实治理资金超过26.5亿元,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江苏海事局专门制定了防止船舶碰撞桥梁风险专项细化方案,实行“一桥一策”,完成了辖区包括在建桥梁在内的共29座桥梁档案建立工作,并与各方联动,推动了南京长江大桥防碰撞预警系统、镇江扬中二桥建设防碰撞设施、南通东沙大桥水上及桥梁助航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监控等设施的建设。

苏州市编制《苏州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问答手册》,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融知识性、实用性和技术性为一体,不仅解答了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还让隐患治理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航道点亮“信号灯”桥梁有了“千里眼”“防撞衣”

“数字航道、同步闪航标灯、合成AIS航标等综合助航服务已在桥区航道重点应用。”长江航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积极推广航道服务创新,从提高航标失常恢复能力、提升航标助航效能、优化航标配布等方面提升综合助航服务水平,助力三年行动。

据介绍,长江干线数字航道全面联通运行,实现了公用航标动态监测全覆盖,桥区航道报警更灵敏,功能失常时优先恢复。数字航道全面运行以来,桥区航标平均恢复时长只需之前的三分之一。

防止船舶碰撞桥梁,主动预警尤为重要。“如果可以在船舶进入到相关水域时,实时掌握船舶航行动态,提前预判船舶可能发生的事故,并第一时间向船舶驾驶员报警,通知海事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长江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长江通信管理局研发了“北斗+”桥梁防碰撞主动预警系统,不仅能对区域内船舶进行智能监控,对发生违规行为的船舶自动执行智能提醒,同时还能对危及大桥安全、造成大桥损坏的通航行为取证,记录船舶的航行轨迹、船舶名称、视频跟踪画面、船舶船员信息等,是预防桥梁碰撞的“千里眼”。

巴东长江大桥是连接209国道的重要连接点要塞和咽喉,大桥的安全关乎长江两岸相关地区经济发展。2022年夏天出现的“汛期反枯”现象导致航路发生变化,桥梁安全面临挑战,“北斗+”桥梁防碰撞主动预警系统的及时上线,减小了船舶撞击桥梁的概率、提升了桥梁的安全系数。数据显示,系统上线以来,输出安全航行提示信息2.9万余条,闯入墩台核心区域的预警3832条,偏航预警1776条,违反桥区通航规则预警430条,辅助区间涉水作业18次,共保障1.2万余艘次船舶安全通过巴东长江大桥水域。

“桥梁防碰撞既要‘主动防撞’,也要‘被动防撞’。”江西省赣中航道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说,桥梁加装防撞设施也可以起到较好的作用。为此,江西省为八一大桥、南昌大桥等17座桥梁穿上“防撞衣”,极大提高了桥梁的防撞能力,有力保障了桥梁安全。

南京长江大桥是长江上第一座由中国自行设计和建造的双层式铁路、公路两用桥梁。今年1月,南京长江大桥桥墩防撞设施增设工程启动,该工程的实施有助于消除桥梁安全隐患,既保护了南京长江大桥的整体结构和交通运营安全,又保护桥梁结构免受来往船舶直接撞击。

位于重庆市忠县城区上游的G50沪渝高速公路石忠段忠州长江大桥,跨越长江干线主航道。经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设计、施工等阶段工作,该桥梁于2022年5月完成防撞设施增设,有效提升了防撞能力。同样,位于重庆市中心城区的鹅公岩轨道专用桥是轨道环线的控制性节点工程,也已完成防撞设施增设,进一步保障城市轨道运行安全。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是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工作之一,该项工作的落实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三年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担当作为,不辱使命,将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抓实抓细,严密防范和有效化解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并推行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了航道通航保障服务水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跨航道桥梁的安全防护能力,更好地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供支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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