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长江常州段以多种方式喜迎《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常州海事局、常州市检察院、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新北区相关部门及沿江各港航企业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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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录安洲码头4号泊位停靠的希腊籍CAPE船“MARAN GRACE”轮旁,海事、交通等部门通过该轮代理宣贯《条例》实施的有关要求。船方表示将认真落实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管理要求,在需要排放压载水的过程中,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将通过压载水处理装置对压载水进行灭活处理,确保排放满足要求。

在宏川(石化)仓储码头停靠的“彩虹岛1”轮旁,海事、交通部门针对危化品船舶及码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进行了宣贯。船长表示将提高安全和防污染意识,毫不动摇维护长江污染防治工作,并严格落实洗舱管理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手续等文书办理情况,高度配合码头开展危化品码头(货主)高质量选船机制。

在圩塘渡口,广播里正在循环播放《条例》实施的关键信息,引导乘渡人员从自身行为约束做起,从不随意丢弃一张纸屑做起,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母亲河。渡口管理人员表示,将持续加强对随渡人员的现场管理,强化渡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做到“渡一方平安,护两岸清洁”。

在常泰长江大桥施工水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苏盐化90098”正在接收船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船长表示,公司已经对全体船员发放了由海事部门印制的《条例》读本,并组织船员认真学习了新的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用心服务常州港到港船舶的污染物接收工作,以一名合格的社会监督员身份严肃对待污染物数据填报及污染物送交事宜,从源头上杜绝虚假申报、虚假接收和虚假转运工作。污染物接收企业负责人通过手机向海事、交通执法人员展示了智能AI监控视频运行情况,表示将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手段加强船员绩效考核,提升船员现场操作规范化水平。

在新长江码头,供油船正在向海轮供油。海事、交通联合检查了供油船的备案事宜,并督促供油船舶落实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供油船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办理了相关备案和申报事宜,并于2月10日组织收看了江苏海事局开展的《条例》线上直播课,将认真履行《条例》要求,做足应急资源准备,强化应急演练。同时,将严格落实大气排放管控有关要求,向客户提供优质油品。

延续历史文脉,传承长江记忆,打造水城一体的和谐画面,对于保护长江水资源、做好长江大保护有重要价值。常州海事局、常州市检察院、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及新北区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理念,以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为抓手,携手主动融入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

一是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巩固攻坚战成效。落实落细“一零两全四免费”机制,扎实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全过程多维度监管。全面推动岸基支持保障系统功能提升完善。巩固推进“124”专班明查暗访,推进问题整改见效,打造船舶污染防治“全过程不违规不违法”示范带,持续完善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

二是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加快形成三水统筹的新格局。积极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完善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监管,持续加强外来水生生物防范力度。协同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严格开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行政许可。积极参与常州港发展规划修编工作。协同推进岸线及岸边水域联合监管,加大魏村水源地取水口巡查力度。全面落实长江“禁捕”任务。持续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环节安全监管与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危化品码头(货主)高质量选船机制。

三是突出重点、力求突破,聚力难点堵点问题协同攻坚。深化流动供油作业、船舶洗舱作业、水上非法过驳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积极维护相邻海事协同联动、区域部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强化船舶燃油质量监督,加大船舶尾气排放管控。充分应用智慧手段,加强船舶清洁作业全过程监管。协同推进重点水域水质监测。积极开展增殖放流秩序维护工作。

四是制度保障、久久为功,加快构建现代化长江保护治理体系。积极推动长江与干支流协同联动的网格化管控模式,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快推广港航一体化调度平台,深化融合水上作业与水域保护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条例》实施过程中的联动执法机制建设,完善执法模式,扫清执法“黑洞”。协同推进长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加快完善行政、刑事、民事法律有机衔接,强化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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