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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提高辖区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能力,近日,锦州海事局集中对辖区两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根据《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能力要求》,对两家单位所属的溢油应急设备物资进行了清点核查,确保应急设备保养到位、应急物资充足有效。随后,执法人员现场选取收油机、卸载泵、喷洒清洁装置等重点设备进行运行测试,有效检验应急设备状态及应急操作人员的实战能力。最后,执法人员核查了作业许可证明、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设备物资维护保养记录以及演习演练记录等材料。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溢油分散剂过期、演习记录缺失、操作人员实操能力不足等11项问题,随即向两家清污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下一步,锦州海事局将继续加强对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问题整改落实,规范从业行为,及时公示监督检查结果,督促清污单位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持续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