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主题游径是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干,以特定主题为主线,有机关联、串珠成链,集中展示专题历史文化的文化遗产旅游线路。
为让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增益旅游历史文化底蕴,近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游径通知》),就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十四五”时期将试点建设3至5条中国文物主题游径。
工作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文物主题游径的资源对象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体,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文物类型。
可串联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建筑 传统村落 历史文化 名城名镇名村
可包括
农业遗产 工业遗产 老字号 水利遗产 风景名胜区 自然景观
可纳入
博物馆 纪念馆 图书馆 美术馆 剧场 文化馆 非遗馆
工作任务
挖掘凝练游径主题
主题是游径的主线,要系统梳理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归纳历史发展脉络、重要事件人物、乡土文化特色、物质文化特征,根据文物价值内涵,凝练主题,形成关联。
合理释放文物资源
文物是游径的核心资源要素,要调查分析保护管理状况,建立可开放利用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清单,将条件成熟和有潜力建设文物主题游径的文物资源充分纳入,实行动态更新。
做好价值阐释展示
价值阐释是建设文物主题游径的关键环节,要深入研究文物的历史、时代、艺术、科学和社会、文化、审美多重价值,揭示其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
丰富游径利用方式
有效利用是文物主题游径发挥价值、产生效益的实现路径。鼓励形式创新、鼓励业态创新、鼓励技术创新、鼓励传播创新。
统筹保护开放利用
加强保护管理是文物主题游径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保护第一,正确处理好保护、开放和利用的关系。
工作安排
加强统筹协调
国家文物局统筹负责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在中央宣传部指导下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与财政、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政策对接,与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林草、中医药等部门加强资源融合。
明确责任分工
文物部门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梳理本行政区域内文物资源,形成文物资源清单及简介,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使用人和参与文物游径建设工作相关机构宣讲政策法规,提供文物价值阐释等专业指导,加强监管与服务。
加大支持力度
鼓励各地人民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激励政策,支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做好文物保护、环境改善、旅游服务基本保障和游径宣传推广。鼓励纳入游径建设的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提升展示利用水平,符合条件的展示陈列项目可申请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等支持。
做好总结推广
各省级文物部门应认真组织开展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政策建议,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县域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情况及下一年工作计划报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