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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2023年全省港口经营企业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推进港口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全省港口经营市场秩序,为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保驾护航。
根据部署,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将以“双随机”的方式,围绕审批及备案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处置、应急处置等方面30项工作要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一批超过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港口经营活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使用不规范,污染物排放不规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通知中明确各地要加强协同联动,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零容忍”,督促企业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