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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天津市“信用交通省”取得的成果,促进形成协同高效、共建共享的交通治理体系,助推天津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市建设,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天津市全面启动“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
《方案》明确了“信用交通区”创建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通过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优化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开展诚信文化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探索信用交通的深度和广度,加快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信用交通区”创建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5年5月,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发挥两委合力,努力打造一批信用交通示范区,形成天津市“信用交通区”集聚效应。
近年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积极贯彻交通运输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部署,落实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紧扣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这条主线,持续推动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天津市被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授予“信用交通省创建典型省份”称号,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荣获2021年天津市“诚信建设工作示范案例”,在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暨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微视频评选活动中获“最佳诚信文化奖”等。截至目前,累计归集信用信息5481万条,为全市7.6万余户企业、92万余从业人员建立一户式信用档案。
“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公正客观、科学规范地开展信用评价,实现公路和水运工程、道路和水路运输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全覆盖,在‘风电叶片运输’审批事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工作中积极探索信用承诺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全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市交通运输委二级巡视员黄红星介绍,天津市持续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中的应用,让信用良好的企业有更多机会获得市场资源;开展“信用+共享单车”应用场景建设,为“天津海河分650分及以上”的个人提供出行优惠,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开展行业自律,对存在多次不规范停放共享单车行为的用户实施联合限制骑行措施;强化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信用考核,并以星级方式显示在运营车辆智能顶灯上,禁止“一星和二星”出租车驾驶员进入天津滨海机场候客运营;持续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市小客车指标配置,跨部门联合奖惩取得实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