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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舟山岱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现场排查中发现“高亭驳XX”未经检验登记从事港内人员运输、“岱港污XX”未经检验登记从事港内油污水接收等安全隐患,及时建议属地政府对该类船舶落实管控,并督促船舶所有人实施拆解清退。这是舟山海事局深入推进“六小船舶”集中整治行动中的一幕。

随着舟山水上交通业、旅游业的蓬勃发展,用于开展从事人员交通、水上游乐活动的游艇、港内交通船等各类小型船舶数量逐年增加,超核定航区、超核定载客等违法违规的乱象也随之出现,成为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为此,舟山海事局立足主责主业,聚焦海事登记的游艇、港内交通运输船、港口企业自备交通船、海上风电运维船、施工作业辅助船、从事人员运输的“三无”船舶等六类从事人员交通小型船舶暴露的各类安全隐患,于8月上旬启动为期2个月的“六小船舶”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舟山海事部门合理安排执法计划,全力组织执法力量,结合正在开展的水上交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等,全面开展底数排查。秉承“不留死角”原则,海事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偏远岛屿的排查,累计排摸“六小船舶”322艘,同步建立《舟山辖区“六小船舶”基本信息清单》《“六小船舶”安全隐患清单》,实施“一船一档”动态监管,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整治效果要长效,压实主体责任是关键。海事部门有计划地对“六小船舶”所属的企业、项目部、乡镇、所有人开展全覆盖走访检查,重点检查责任主体是否明确、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船舶航行作业标准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可操、日常管理是否有效实施,对发现问题做好跟踪处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措施细、管控严。

此外,海事部门加强与属地渔业、港航、海警等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期间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8次。重点对船舶通导、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船员配备不足、超核定载客人数、进出港未报告、超航区航行、恶劣天气开航等违法违章行为。

据统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舟山海事部门累计开展执法538次,消除隐患172项,立案处罚12起,强化主体责任落实58家次,为杭州亚运会顺利召开营造稳定的海上通航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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