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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十四五”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出台。规划提出,到2025年,在泉州海域船舶污染应急监视、清除力量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气象海况条件允许情况下,第一批空中监视力量2小时内到达距岸50海里以内水域;第一批海上应急清除力量6小时内到达距岸50海里以内海域;泉州市沿海一次溢油综合清除控制总能力达到2000吨,泉州市应对苯乙烯、二甲苯、苯等主要运输散装液体化学品泄漏事故能力应达到200吨等具体目标。

为实现各项目标,规划提出4方面建设任务。一是从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完善应急体制机制、优化政企协同协作方面进一步健全应急体制机制。二是从“陆海空天”一体化船舶污染感知体系、船舶污染应急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技术在应急上的应用。三是从国家设备库、地方设备库、企业设备库以及陆上污染物接收及处置设施方面统筹中央、地方、企业三方资源及运维。四是突出应急指挥队伍和专家队伍、监视监测队伍、应急处置队伍的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设备运维和队伍实际战斗力。

为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地实施,规划明确包括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类、信息系统建设类和设备设施建设类,共3个大类15个重点项目,其中11个项目由国家和市政府投入建设,4个项目由企业投入建设,突出项目带动和引领。

规划的出台将科学指引泉州市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助更加高效合理,应急信息系统、应急设备设施建设得到重点推进和加强,组织指挥体系更加顺畅,污染监视监测更加立体,应急人员队伍的数量、素质大幅提高。加快构建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泉州市海上防污染应急体系,推动应急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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