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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为进一步营造辖区液货码头船-岸安全共治的浓厚氛围,日照岚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岚桥港开展液货码头一线操作人员船岸界面操作技能培训。
培训现场,海事处执法人员强调了液货码头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讲解了岚桥港落实液货码头船岸安全共治三项措施(港口货主高质量选船、作业前氮气试压、双确认制度)和两项制度(液货船进港前安全自查、公司审核与码头确认制度和码头风险评价船舶制度)的有关要求。培训重点对已纳入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船/岸安全检查表》(第六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逐项讲解,明确检查内容、事项,检查的要求和标准,着重对船岸信息交换、货物传输前协议的议定、货物转输前关键性设备的检查、货物转输过程中重复检查项目进行解读。
为让培训取得实效,岚桥港一线作业人员与海事执法人员在船长的陪同下,对船舶的货泵舱、导热油锅炉等关键性场所和设备进行了检查,就船岸检查的注意事项、液货船风险管控、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交流探讨。
开展此类培训能进一步落实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指导港口码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液货码头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与风险管控能力,推动辖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日照岚山海事处岚桥港海巡执法大队队长王宝祥介绍道,“我们将持续开展多形式业务培训与交流,进一步提高辖区船岸协同安全水平,提升船岸信息交换、船岸安全检查、船岸协同应急演练水平,督促指导港航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危险品船舶作业风险识别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