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被共青团天津市委命名认定为“2021—2022天津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这充分肯定了东港海巡执法大队在海事监管中践行文明理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的亮眼佳绩。
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自2019年8月成立以来,秉持“细心、耐心、热心、真心、爱心”五心联动的理念,建立完善“匠心畅航361”LNG船舶监管服务模式、参与水域环境综合治理、服务LNG运输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一系列保能源、保畅通、保民生的举措保障了航运事业的蓬勃发展,擦亮了“大港海事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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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匠心畅航361”监管模式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不断深入,天津港南港工业区已经成为华北地区规模最大的“1港2站3泊位”液化天然气接收区域,大港海事局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针对此情况,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从海事监管实际工作出发,着力优化LNG船舶监管服务,逐步建立完善“匠心畅航361”监管服务模式,对LNG项目及港区配套工程的建设,LNG船舶进出港口及在泊作业,码头和船舶防污染及应急能力建设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支持。
“‘匠心畅航361’监管服务模式推出后,辖区LNG船舶生产效率不断提升,LNG船舶靠泊时间缩短约2个小时,LNG船舶接卸数量与总量相比2018年分别提升160%与146%。”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姚振宇表示。
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在做好自身LNG船舶监管的同时,致力推动LNG船舶监管的联合监管平台建设。大港海事局与曹妃甸、董家口、北海四地海事机构签署框架协议,搭建LNG船舶安全监管链,共同推动载运LNG海上运输安全有序。
此外,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参与编写印发《载运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开展“云登轮”监管,实现海运液化天然气领域信用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步调,进一步构建清洁能源海上运输“阳光”监管体系。
扩宽水域环境综合治理路径
近些年,海上垂钓、海上旅游等“新业态”不断发展,渔船、“三无”船无序航行等行为为水上交通安全带来隐患。针对此情况,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坚持“远近结合”“疏堵结合”“宣治结合”的“3+3”水域综合治理“大港模式”,联合涉海部门共建共治,共同缔造水域安全。
“大队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渔村活动,实地排查沿海小船非法载客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积累了一线治理实践,相关经验和研究纳入《关于加快推动海上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的提案》,提交到天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中。”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副队长云会杰表示。
此外,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积极推动地方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理,深化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交流合作。在“春雷行动”中,东港海巡执法大队及时将辖区相关隐患、风险及相关行动举措、工作建议报送至相关部门,推动滨海新区政法委召开关于打击非法载客出海旅游专题研讨会、出台《滨海新区“三无”船舶和非法小码头治理长效工作方案》。
从2019年第四季度截止到2023年第一季度,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在水域综合治理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338余人次,现场检查沿海载客小船停靠点166次,开展水域巡航176次,无人机巡航113架次,驱离碍航渔船142艘次,累计清理碍航渔网、具167余套,发现涉嫌违法船舶13艘次,水域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服务LNG运输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近年来,中石化天津LNG接收站2期工程与北京燃气LNG应急储备项目两项国家重点工程在辖区内建设。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在做好中石化LNG一期安全营运的同时,“定制化”服务重点工程,“清单式”落实监管举措,推动疫情期间重点工程及时开工建设、安全顺利施工。
据了解,在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高标准监管、高质量服务下,中石化天津LNG项目二期工程于2021年11月顺利完成竣工验收,较预计工期提前约2个月,节约建设资金约1.6亿元;北燃LNG应急储备项目于2022年9月成功完成码头工程验收工作。
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天津海事局关于危防教科研实训基地建设要求,大港海事局协助天津海事局建设“3+2”分散型天津海事局LNG实训基地。基地涵盖LNG船舶接卸数据库、现场安全监管训练营、公约政策法规研究室、海运LNG全链条展示等多项功能。目前,大港海事局内部实训基地已经顺利完工。
下一步,大港海事局东港海巡执法大队将以服务国家战略项目为主线,不断创新水上水下活动安全管理手段,发挥联动优势,持续提升水域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为我国航海事业贡献“大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