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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上午11时,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十一大队执法人员通过海事导助航管理系统船舶AIS线上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赣江泰和段乐山水域有下行的五艘普通货物运输船舶占据航道集中停靠。据了解,该水域航道宽度较窄,处在乐山砂石临时堆放点砂石船舶进出口,影响其他船舶航行,容易造成水上通航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针对船舶违规锚泊行为耐心劝导并充分听取船员陈述,鉴于违规锚泊后果轻微,执法人员商议决定免于处罚。下午13时成功引导“赣鸿2682”等五艘船舶驶离航道,集中停靠于下游1公里处锚泊区,保障通航密集区水上交通安全。
该大队执法人员开展“微笑服务”“说理式”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免罚制度,仔细对照《吉安市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规范开展轻微不罚和首违轻微不罚工作;对未规范报告船舶进出港、船舶AIS信息不全等轻微违法行为予以提示纠正,对“永盛958”未如实填写船舶航行日志、轮机日志等法定文书的轻微违法行为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接下来,该大队还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