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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4-10月是闽江汛期,为进一步做好辖区水上交通防汛备汛工作,福州市水运中心组织多批次执法人员采取“突出重点+清单细化+限期整改”方式,系统开展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防汛检查。

检查现场,执法人员结合辖区水环境特征,重点针对渡口渡船、系锚泊设备、防汛设施设备、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情况、辖管港口防汛情况、航道航标的维护保养情况等各类防洪重要部位,详细列表清单化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执法人员认真地向责任单位负责人宣讲《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并明确了防洪主体责任细节,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且进一步要求辖区各有关单位必须完善防汛备汛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做好本部门防汛备汛抢险救援装备物资的补充、储备和管养,着力提升汛期台风期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福州市水运中心执法人员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定时更新维护海事短信平台通讯录,及时向辖区内河航运企业发布汛情和台风的监测、预警、预报等重要气象信息。

下一步,福州市水运中心将定期开展辖区防汛工作巡查,督促各防汛责任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险情能及时按照有关预案处置,时刻抓紧抓牢汛期闽江水运行业防汛备汛和安全生产的“生命弦”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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