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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宝山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宝山水上船舶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经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复正式印发实施。两个专项预案的印发,标志着宝山区水上搜救管理运行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与水上搜救应急联动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为宝山区奋进“北转型”提供安全、稳定、有序的水上环境。

宝山海事局作为上海海上搜救中心宝山分中心办公室,牵头会同宝山区应急局、区交通委、区滨江委以及上海海上搜救中心宝山分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先试先行、因地制宜、不断完善、适时固化”的原则,和“先实践运行、后制度规范”的编制思路,启动了两个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经过多次召开座谈调研、反复论证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以宝山分中心“一个窗口”对外,宝山海事局和宝山区交通委“两家单位”牵头,各成员单位、保障单位等“多个部门”协同的海上与内河搜救一体化运行机制为基础,编制形成了两个预案送审稿。

据了解,《宝山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宝山水上船舶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聚焦邮轮等“三游”经济水上安全保障和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衔接上位法以及上级应急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保障单位的职责,进一步理顺了内河和海上搜救组织体系,优化了应急反应流程。

为尽快推进《预案》落实到位,上海海上搜救中心宝山分中心将深入推进搜救应急机制建设,构建“决策科学、指挥有力、响应迅速、快速高效”的海上搜救应急能力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和水上搜救实战水平;强化预案和安全知识宣贯,做好《预案》和水上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持续做好预案动态管理,建立典型搜救案例评估机制,积累预案改进经验,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为科学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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