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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健全城乡流通体系,扩大县乡消费,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江西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通过竞争性选拔,择优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开展试点,系统推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省财政对试点县给予定额补助。
省级财政将根据评审结果对试点县给予定额补助,每个试点县补助金额500万元,对绩效完成情况好的试点县奖励100万元,对绩效完成情况较差的试点县扣回补助金额。力争通过集中建设,我省一半区域的县乡集配中心、物流园区标准化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乡村物流集配网络和配送效率得到显著改善,农村物流成本持续降低。基本实现“县有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物流中转站点,村村通快递”的总体目标。
同时,《通知》还对试点工作支付范围、选拔程序及支持标准、日常跟踪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