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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15点30分,浙江海事局启动海上防台II级应急响应。
9月3日下午16时,宁波港域最后一批作业船舶离泊避台,30余艘商船依次离港,自此该港域所有作业船舶完成撤离,择地避台。
据悉,3日12时,宁波沿海水域进入Ⅱ级防台应急响应,海事部门会同港口作业单位按照《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和防台预案立即启动船舶撤离计划,4小时内完成所有在港作业船舶撤离工作。为切实做好台风影响期间能源保障工作,该水域进入Ⅳ级防台应急响应以来同步启动了能源物资抢卸工作,8月31日至9月3日,共计6.8万吨液化天然气、23.3万吨电煤顺利完成接卸。
随着台风“轩岚诺”继续北上,宁波海事部门将防台重点逐步转移至在港避台船舶,抢抓台风全面影响之前最后“窗口期”,通过“VTS+海巡艇”联动方式开展逐船点验,对重点船舶实行“一船一策”盯防。目前,在港避台船舶超过5300艘,其中渔船近4000艘。
根据台风“轩岚诺”发展态势,海事部门还进一步加强应急力量部署,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完成25艘海巡艇、65艘拖轮(含9艘大马力拖轮)布点,提升应急响应速度。
海事部门提醒各在港避台船舶,应切实提高警惕,加强值班,做好相关通信设备及动力设施检查,如遇险情及时拨打全国水上遇险求助电话1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