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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实现扬州辖区船舶“全过程不违规不违法”目标,近日,六圩港区船舶“全过程不违规不违法”推进会在扬州港口海事处召开,会议重点对江苏海事局辖区24种显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介绍,对需要重点关注的显性违法违规行为及采取的监管措施进行了交流研讨。扬州海事局李祝清副局长,扬州港口海事处、市交通执法支队、边检、水上公安、经开区有关部门及辖区码头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今年4月,江苏海事局将发生海事违法行为、水上交通事故,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管理或逃逸;利用未持有合格检验证书、国籍证书的船舶非法从事水上活动;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等24种行为列入辖区重点显性违规违法行为。随后,扬州海事局专门印发通知,以动态清零为基本要求,全面清零为追求目标,持之以恒抓好各专项整治行动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重点显性违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纠正”,坚决把违规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会议重点围绕《江苏海事局关于推进辖区船舶“全过程不违规不违法”工作意见》及《扬州海事局推进辖区船舶“全过程不违规不违法”实施方案》开展了学习和交流。各码头单位表示积极参与本次专项工作并做好到港船舶的自查和整改,全面保障进港船舶不出现重点违规违法行为。海事部门将切实做好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建立到港船服务监管联络群,形成码头自查、快反审查、现场抽查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每日通报整改并严格按照《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案》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监管,确保取得实效。

接下来,扬州港口海事处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依托六圩港区到港船服务党建联盟,建立到港船信息数据库,充分掌握船舶状况。发挥“信用+智慧”新型海事监管机制优势,切实增强“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三位一体管理链作用,优化船舶失信惩戒及守信奖励制度,协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赢”新格局,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全面提升辖区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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