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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民营经济办公室印发《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的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发展新动能,激发发展新活力,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其中,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建设。

《举措》明确,要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全省高速公路、综合运输枢纽、物流园区、运输站场等建设、运营和管理。鼓励具有相应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绿色物流、绿色公路、绿色航运等绿色交通发展。编制“大峨眉”交旅融合发展先行区交通建设推进方案,建成旅游路产业路1000公里、新增100个县级以上产业园区或3A级以上景区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

泸州港集装箱堆场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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