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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江苏海事局发布《关于发布<一般失信行为目录(2022年版)>和<严重失信行为目录(2022年版)>的通告》,扬州海事局采取多种措施全面部署开展通告宣贯工作,为信用新规在长江扬州辖区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通告发布后,扬州海事局第一时间制定推进实施方案,明确负责人员、任务书和进度表。执法人员通过海事处电子显示屏、船员法制小课堂、宣传页、甚高频提醒等多种形式对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调整内容开展宣传。
通告与2021版相比,2022版的一般失信行为目录由9条增加至19条,严重失信行为目录由16条增加至24条,补充了渡运单位、船员培训机构等信用主体失信行为。针对此次调整后的一般失信行为目录和严重失信行为目录数量上的大幅增加的情况,扬州海事部门重点对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报告、渡船单位以及渡船船舶管理等涉及增加的失信行为目录,认定指南中增加的重点监管领域中黄黑名单进行针对性宣传,提醒相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
下一步,扬州海事局将紧紧围绕“信用+智慧”双轮驱动,补足安全监管“短板”,筑牢安全防护“大堤”,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手段效能,推动航运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防污染主体责任,形成遵法守法与诚信践诺相辅相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