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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烟台八角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电子巡查时发现,“鲁X”轮在西港内防波堤南侧水域航行,八角海事处立刻启动一体化快速响应执法联动机制,组织多部门执法人员在海上对该轮实施联合检查,发现该轮存在多项违法行为,由当地海发局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近期,烟台八角海事处辖区水上各类船舶活动日渐频繁,为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烟台八角海事处深化“大交管”建设,加强海事动态感知监控,强化异常行为闭环治理,及时发现并处置多起异常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降低海上安全风险。

为深化“大交管”建设,有效发挥“1+1+1”电子巡查机制,盯紧盯牢重点船舶和重要水域,执法人员加强电子巡查,通过事先查询,罗列重点关注对象,并进行登轮检查,一旦发现船舶配员不足、进出港未报告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就立刻下达《禁止离港通知书》,并对该轮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记者从烟台八角海事处获悉,2月24日,西港港池北侧水域有多艘渔船抛锚避风,八角海事处立即向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吹哨”,启动“不分区域、不分时段”的一体化快速响应执法联动,由当地海发局和海事执法人员联合登轮对船主开展警示教育并驱离,及时消除了商渔船碰撞风险。此举不仅提升异常行为处置能力,同时也深化“四联”工作机制,借力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平台,强化各海事部门的执法联动。

强化涉海涉渔安全生产监管,是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一大前提,亦是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保障。烟台八角海事处健全涉渔异常行为处置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对所属渔船的管控,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2月27日上午10时,八角海事处接报,5号锚地存在网位仪信号,有碍航风险,接报后立即启动异常行为处置机制,根据网位仪编号推测,与附近作业渔船船名一致,立即向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通报,区海发局和镇街对该船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第一时间联系船主督促及时清理碍航网具,12时,网位仪和网具清理完毕,未对锚地船舶进出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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