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日前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关情况。据悉,《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公布。《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并分别明确了到2022年、2023年的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市场监管的一项创新性制度供给,对于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就是从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出发,做到有效监管、公正监管,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环境,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蒲淳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注重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强化分类结果运用,三是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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