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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简称《措施》),其中提出要支持交通物流业发展。

《措施》提出,对列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对被认定为全国5A级、4A级物流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提升等级的企业,给予补差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规上公路货运企业,以及货物周转量排名靠前的公路货运企业,按照省级支持资金额度的20%予以配套奖励。出台天河机场国际客运航线奖励政策,对在汉恢复及新开国际客运航线的航空公司予以奖励,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重要远程(洲际)客运航线予以奖励。出台新一轮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航运航线补贴政策,对出海、联运、中转、上游等重点航运航线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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