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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1月,扬州海事局辖区船载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进出港14426艘次,船载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吞吐量达2134.6万吨,其中油类吞吐量1397.3万吨,散装液体化学品吞吐量597.5万吨。
今年以来,扬州海事局坚持以服务促发展,深化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各项监管举措,多维度推进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江苏模式”示范先行区建设,着力打造进出港危化品船舶全过程监管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长江扬州段航运高质量发展。
发挥多维度立体监管优势。深化危化品船舶高质量选船机制,全面推行危化品船舶第三方选船模式,构建“货主、航运公司、码头”三方共选的高质量选船责任链,1-11月累计开展选船1726艘次,淘汰低标准船舶46艘次,打造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共同体。规范LPG船舶靠泊前会商制度执行,及时宣贯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化“信用+智慧”双轮驱动,推动辖区危化品航运公司、码头、船舶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关键行为智能预警,提高自主监控水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危化品水路运输管理格局。今年累计开展散装液体化学品作业检查962艘次,船岸界面检查1517艘次,发现问题146项,发放《安全管理建议书》4份,《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
突出船岸界面安全检查重点。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危化品码头船岸界面管理人员培训,规范危化品船舶现场作业流程;强化船舶装卸货作业船岸界面“远程+现场”检查,编制《仪征港区危化品码头船/岸界面检查手册》,对重点项目开展检查,对存在的缺陷责令及时整改到位;推动船载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船岸检查电子化运用,实现船岸检查全程可记录、问题可追溯、责任可追究。指导危险品码头逐步建立危险品船舶“非接触式”船岸界面联合检查机制,为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船岸双方做好安全检查与相互确认开辟了新路径。加强船载危险货物综合治理,加强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联合交通、环保、工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1次。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累计查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谎报瞒报违法行为4起,洗舱未报告违法行为4起,起到了有力震慑的效果。
推广应用港航一体化平台。充分利用“扬州市港航一体化协调服务平台”,实现对辖区危化品码头单位港航数据的全面掌握,打通船舶、码头和海事机构间信息交流渠道,有效提高港口生产调度水平和效率。港航一体化平台运行以来,扬州海事局已开展船载危险货物作业现场检查近百艘。定期组织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及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从源头降低危化品作业安全风险。
助企纾困优化沿江营商环境。协调解决聚酯切片和PTA等保障物资进出港、奥克化学原料紧张、江苏油港码头受限船舶靠离泊困难等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扎实做好危化品码头的涉外防疫工作,全力落实到港船舶管控措施,确保国际航行船舶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主动担当做好中国籍船员换班协调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今年以来,安全保障原油、成品油等重要物资近1400万吨进出港,维护危化品受限船舶安全靠离泊700余艘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