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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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2007年以来,为应对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对长江干线水域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交通运输部陆续在长江干线沿线的重庆、岳阳、武汉、南京、镇江等地,建设了14个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简称“设备库”),实现了我国长江干线水域设备库从无到有的根本性转变,但是设备库在设备配置、运行模式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对其应急能力发挥有较大影响。为确保长江干线发生船舶溢油事故时,设备库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应急处置骨干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其应急能力是当务之急且十分必要。

应急设备库建设和运行现状

目前,按照交通运输部2008年印发的《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置管理规定(试行)》(简称《规定》)和部海事局2016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长江干线陆续建设并投入运行的14个应急设备库,配置有应急卸载、溢油围控、回收、吸附、储运及其他配套设备、物资等装备,理论上基本具备了应对《规定》划定的特定事故规模下的船舶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

从运行现状来看,除2022年刚竣工的常州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外,其余13个设备库均已投入运行一段时间。现有设备库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自主运行模式。例如岳阳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2012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占地约1500平方千米,库房建筑面积576平方米,属于小型设备库),采取由岳阳临湘海事处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应急调度和危管防污处负责技术支持的自主运行模式。

二是委托运行模式。海事部门将设备库运行管理(含日常养护、定期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委托给第三方管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负责设备库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使用;海事部门负责日常监督考核和应急情况下的指挥协调,不负责具体设备的养护和操作。目前武汉、南京等12个设备库均采用此运行模式。

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长江干线设备库配置要求,结合运行实际情况,归纳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长江干线设备库联网共享机制尚未建立。目前,长江干线14个设备库没有联网,不能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缺少统一指挥,处于各自为战状态;甚至设备库周边应急资源也未完全实现联网共享。长江水域流速较快,一旦发生船舶溢油风险事故,需要事故地点的周边应急处置力量迅速响应,采取快速、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损失,而目前长江干线设备库正常运行中的互不干涉、各自为战状态,显然存在较大的管理缺陷。

设备库运行模式存在缺陷。目前,14个设备库中有12个采取委托运行模式管理,但委托第三方(社会力量)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方面购买第三方(社会力量)服务,每年需支付大量运行经费,但这些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第三方的日常人工工资支出以及利润收入,用于设备库设备、耗材、工属具的维护保养、更新和配置资金所占比例较低;另一方面,设备库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日常设备养护和演练等工作完全是第三方自主行为,海事部门无法有效加以管控。

设备库设备配置、耗材更新及养护存在问题。有些设备库在建库初期,由于受设备库工程建设费用限制,设备配置标准较低,未能达到相对应级别设备库的保障能力标准;一些溢油围控设备和油污吸附物资(如围油栏、吸油毡),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由于经费限制、运行模式固有缺陷等原因,无法得到及时更新,直接会影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效果。

适用于长江干线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技术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设备库设备配置主要依据《规定》及《指导意见》,《规定》从设备种类和数量上提出了要求,部分设备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还需持续改进。如,长江下游部分水域溢油风险较大的是船舶碰撞,船用柴油是较大风险源,应配置回收柴油类轻质油较好的收油装置,但相关设备库收油装置针对性不高;再如,针对含蜡较高的原油或北方冬季原油不易流动,使用收油网效果较好,但对轻质油就不太适用。新发布的行业标准《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规范》(JT/T1345—2020),对设备库运行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仍需要制定一些技术标准加以规范指导。

总之,长江干线众多设备库建成后,基本处在勉强维持的运行状态中,存在的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对策与建议

坚持“装备适用、训练有素、快速反应、处置高效”的原则,按照“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两支队伍、制定三个标准、实现四好目标”的设备库建库思路,着力提升设备库应急能力,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建议成立“长江溢油处置中心”(简称“中心”),下辖长江干线14个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

一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长江干线溢油设备库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若长江上游有情况,通过中心统一指挥、发出指令,下游设备库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做出拦阻行动;必要时,上、下游设备库能够及时出动队伍进行应急处置。二是各设备库应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运用信息化手段,与辖区内的所有应急处置力量,联网组网,互联互通,建立能够高效运行的溢油应急处置协防联动机制,以便在事故状态下及时形成高效联动局面;三是中心成立专门巡察队伍,对下辖14个设备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察,重点检查设备库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耗材更新情况及定期应急处置演练情况等。

组建两支专业队伍,即:维护保养专业队伍和应急处置专业队伍——

建议部明确要求设备库采取自主运行模式,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供经费保障。设备库需招收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员,组建具有专业能力、训练有素的维护保养和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以确保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行动能够及时、高效。

制定三个标准,即:设备库设备配备标准、维护保养标准和事故应急处置调配标准,增强设备库事故应急处置设备的针对性、适用性、可用性——

一是建议组织有关科研机构针对长江水域不同流段的水文特点、敏感条件、主要油品差异等多种环境条件进行研究,连续跟踪溢油应急前沿技术,及时提出适用、实用的围油栏、收油机等设备设施选型建议,以便能够在事故状态下,高效收集、回收溢油;同时,对设备库设备的维护保养及事故应急处置调配进行研究、提出方案,以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处置的高效性。二是适时制定实施上述三项技术标准,以确保国家长江船舶溢油设备库的规范建设,同时还可为沿江相关港口企业溢油设备设施的配备提供参考。

建议预算安排相应资金,配齐、配足设备库设备、器材及耗材——

按照维护保养标准定期维护、更新,以确保设备库应急设备处于随时可用、够用状态。

将设备库建设成为“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的“四好”设备库,不仅是设备库提升自身应急能力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是有效应对长江船舶溢油事故,保护长江事故段免受大面积污染的客观需要。通过落实上述建议,设备库应急能力一定能够得到大幅提升,“四好”设备库的建设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作者单位分别为: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江苏镇江海事局、烟台打捞局、江苏太仓海事局、福建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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