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码头船舶防污积分排名靠前,能享受到‘绿色通道’的服务,这让我们船能够快进快出,效率提高了很多,成本降了不少。”12月5日,靠泊在泰州虹桥码头的“隆运688”船船东刘志营开心地说。
刘志营口中的积分正是靶向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部分地区存在的码头虚假接收、船舶非法排放污染物等问题,由泰州海事局探索推出的新举措--沿江企业船舶污染防治积分管理制度。该制度通过反向惩戒和正向激励双向机制,量化考核码头、船厂等企业,压实企业的船舶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已于今年3月份在泰州沿江港口正式运行。
创新机制 污染防治吹响“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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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沿江码头船厂多达89家,年船舶进出港艘次超过38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大。如何有效防范码头虚假接收、船舶直排污染物问题的发生,我们一直在研究、分析和探索。问题发生的根源在于各级责任的不落实。”泰州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华庆介绍。
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涉及船舶、航运公司和码头等企业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以及海事、交通、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管责任。依靠单一部门的监管,必然事倍功半,需要统一指挥形成合力。
泰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由泰州市人民政府发文设立,是全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长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工作。
积分制由专委会牵头,泰州海事局具体实施,沿江市(区)政府、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共同执行,以督促沿江企业落实船舶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为抓手,促动码头企业对靠泊船舶实施链条式管理,形成船岸责任共同体,全面吹响了港航一体污染共治的“集结号”。
细化举措,责任落实有了“度量尺”
今年9月19日,江苏新荣船舶修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接收码头靠泊船“六航333”生活污水,泰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依据《泰州沿江企业船舶污染防治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该企业20分。
记者了解到,积分制明确将沿江码头、装卸站和船厂等企业作为积分考核对象,全年运行2个积分周期,每一周期6个月,实施反向惩戒和正向激励双向管理机制,设置33项扣分指标和5个加分项。积分低于限值(70分)将对企业实行“熔断”机制,暂停企业船舶进出港码头和新造船出坞下水。而对管理成效显著的企业实行激励机制,积分靠前的企业将优先评选“模范码头”,享受“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
积分制统一了评价标准和管理手段,沿江企业来共同遵守并执行。通过积分制立好了企业责任落实情况的“度量尺”,有效实现了问题整改 “对症下药”,帮助企业迅速、准确地发现问题,并通过信用管理机制实施重点监管、通报、警示、约谈、深度检查以及熔断等手段,推动企业守法守规守信经营,严守底线,不逾红线。
数智赋能,构建防污成效“风向标”
在泰州永安港务码头,码头负责人蔡志峰在手机上打开港航一体化系统,首页醒目位置显示着企业的绿码信息,以及扣分选项。“有问题可以及时发现,赋码原因、扣分情况、问题所在一目了然,这样我们整改起来更快,也能够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蔡志峰说。
以信用筑基,用智慧赋能,积分制深度融合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船E行)、港口船舶岸电信息系统和泰州港航一体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港航一体化系统),成为码头船舶防污染的“智慧大脑”。
据介绍,泰州海事局在运用积分制过程中,盘活码头船E行中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岸电使用数据,作为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结合“每月一排名、两月一考核”制度,实施末位问责,连续两月排名末位依据积分制直接扣除40分予以熔断。实施以来,船舶污染物接收率低于75%和船舶岸电使用率低于70%的末位企业数量由年初的28家降至1家。
“我们还在港航一体化系统的设计阶段就预设了积分制管理模块。系统上线后,与积分制管理无缝衔接,依托港信码通过赋码机制,将企业防污染责任落实情况和船货装卸作业生产相挂钩。”泰州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义芹介绍。相关单位通过港航一体化信息系统可以实时掌握积分动态,查看加减分原因,便于精准施策、分类管理。
跃迁升级,谋划港航管理“大文章”
前三季度,泰州沿江船舶生活垃圾接收9.1万艘次、生活污水接收6.8万艘次,船舶污染物总接收艘次居沿江首位。船舶岸电使用近6.5万艘次,接电时长73.9万小时,202.7万度,同比上年全年增长106%、275%和35.1%,使用岸电船舶艘次、使用时长居沿江首位。
船舶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岸电使用量同比大增,积分制激发了码头船舶防污染的新气象。试运行以来,泰州海事辖区船舶非法排放污染物现象明显减少,企业熔断数量越来越少,船舶污染物接收率和岸电使用率稳步提升,虚假接收现象基本杜绝。
同时,通过积分制共享平台,企业能第一时间获得行业内优秀做法和先进技术应用的信息,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今年以来,泰州沿江企业实现岸基岸电系统智能改造61套、增配电动污水接收车辆11辆,所有企业均与第三方单位签订信用押金制度并建立靠港船舶联合惩戒制度。
目前,泰州已集中考核并发布积分制通报5次,沿江企业积分80分以上的超过97%,其先进经验被江苏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全省推广。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仍需奋斗。立足积分制新成效,泰州海事局计划依托港“船E行”、航一体化信息系统,结合现有防污染积分制,综合企业在危化品和干散货高质量选船、进港“五核查”和出港“三核查”、船岸安全作业、水路疫情防控、失信船舶惩戒、船舶禁限航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建立“积分制”。
下一步,泰州海事局将在现有积分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港航综合督察机制、末位问责、模范码头评比等制度,将沿江码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船港生产调度全面挂钩,打通融合‘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两条管理链的数字化互联互通,实现船岸管理一体化,推动港航安全和环保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在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防治方面探索并贡献更多的泰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