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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厚植为民情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今年以来坚持依法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制度。截至12月15日,支队已办理免罚轻罚案件279件,其中 “首次免罚”23件,减轻处罚256件,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去年底,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并列出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共计40项内容。而早在2020年8月6日,南通市司法局就发布了《〈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据此,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9月10日出台了《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计13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和3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事项。

所谓“免罚轻罚”,就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符合事项清单、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给予从轻处罚;对符合事项清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为了很好地贯彻落实这些执法为民、纾企解困新举措,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通过微信公众号、运政违章处理窗口、上门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围绕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社会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具体实施“免罚轻罚”制度过程中,支队始终坚持把人民的需求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关注企业和从业人员关心的问题,做到能减轻则减轻,能免罚则免罚,尽量在法制框架内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免罚轻罚。

某小型运输公司只有3辆运输车辆。过去,由于公司负责人和司机法制观念淡薄,经常出现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也经常被执法人员“逮”到并罚款。执法人员三番五次上门宣传法律法规,并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运行流程等。经过一段时间的督促、整改和考核,使“依法经营”成了他们的良好习惯,如今已经半年多没有出现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了。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执法支队为我们提前打好“预防针”,避免了我们不知不觉“生大病”,现在公司经营额不降反升。

执法支队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为民、爱民、亲民力度,不断增大亲情执法的份额,更好地搭建行政执法人员与人们群众的“鱼水之情”的,更好地关爱和扶持困难企业,为南通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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