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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随着首根管桩缓缓起吊,浙江省重点项目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正式启动施工建设,第一阶段先行实施6 台风电机组基础试沉桩施工。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总投资金额60亿元,设计安装56台9兆瓦海上风力风电机组,规模刷新浙江省最大海上风电场记录。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可达16亿千瓦时,与传统燃煤火电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53.25万吨,节约淡水426.5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2.17万吨,减少灰渣25.1万吨,并相应减少工业废水和温排水排放。对推动浙江省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象山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工作部署,宁波海事部门主动履职、靠前服务,制定针对性保障方案,助力企业抢抓冬季施工“窗口期”,护航海上风电项目施工作业安全,助推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
“海上施工作业主要依赖船舶,冬季海上恶劣气象多发,对工期会产生较大影响。为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宁波海事部门成立了党员保障专班,优化政务办理流程,提升项目审批效率;‘点对点’播发气象预警信息、与项目部协同制定进场施工计划,抢占每一次安全作业窗口,大大缩短施工作业总时长,大幅减少了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在此表示由衷地感谢!”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