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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入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促进贸易投资创新发展、加快开放通道建设、激发改革创新要素活力、切实推动改革创新落地落实4方面明确了15条举措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促进物流运输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片区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鼓励区内企业利用湘粤非铁海联运、对非接力航线江海联运开展贸易。推动开展内陆港铁水联运“一单制”试点,探索水运舱单和铁路提单的规则互认、标准统一,实现货物运输“一单到底”。加强对铁路运输单证、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属性的探索研究。支持自贸试验区与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联动发展,不断扩大中欧班列(长沙)自贸专列规模。将长江干线水上运输距离60公里以下及省内其他内河的省际客船运输的经营许可,以及其投入运营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配发、换发、补发、注销等管理事项,依法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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