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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船舶节能减排,减少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到港船舶岸电使用安全,潍坊海事局多措并举,持续强化辖区船舶岸电使用监管,推动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明显提高。

一是检查船舶岸电配备状况。重点关注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和2022年1月1日起使用的单台船用柴油发动机输出功率超过130千瓦、且不满足第二阶段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的相关船舶;检查船舶持有的船用产品证书和形式认可证书以及船舶岸电箱铭牌,确保设备设施与证书登记信息相匹配;检查船舶岸电连接操作程序及相关应急制度,明确岸电使用过程中各类事故的有效应急处置措施。二是检查岸电使用及记录情况。检查船舶船岸电缆连接设备及船舶受电系统状况,并对岸电箱和插接设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和容量等信息进行核查,要求船员强化岸电使用值守,自觉遵守船舶用电操作规程,确保岸电使用安全;详细检查船舶受电设施使用、用电量统计记录、能耗数据报告以及船岸协同配合等内容,查阅轮机日志或能耗数据收集专用记录簿记录情况,提醒船方按要求如实记录岸电使用情况并妥善保存。三是开展船舶岸电宣传引导。督促船舶按要求配备和使用岸电设施,做到应接尽接、能用尽用,提升船员安全用电意识,强化作业环节的管理,主动检查电路、电线是否处于适用状态,避免船上引发火灾;同时督促码头压实防污染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宣贯和维保工作,主动对接到港船舶,提供接电服务。

本年度,辖区已完成超百艘船舶的岸电接用,使用岸电超3.1万千瓦时。下一步,潍坊海事局将持续加强船舶岸电系统监督检查,不断推动辖区船舶岸电使用的安全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化船舶减污降碳综合治理,为港口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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