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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向南平新城港区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洋坑作业区11#泊位《港口经营许可证》,成为福建省颁发的首张新建内河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开启了闽江航运发展的新篇章。

据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闽江航运开发工作部署,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会同闽江沿线相关设区市、福建省港口集团,从港口规划、内河码头、航道整治、航运船队、通航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快推进闽江内航运开发,编制实施福州内河港、南平港、三明港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全面完成闽江干流南平至马尾航道整治,组建成立南平闽江航运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投用两艘集散两用内河货船,制定出台《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试行)》,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洋坑作业区11#泊位的获批投产,意味着闽江干流南平至闽江口500吨级船舶恢复通航条件已经全面具备。

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洋坑作业区11#泊位为500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货船建设,年设计通过能力36万吨,主要运输货种为集装箱和件杂货等。码头运营后,将有效降低周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成本,进一步优化我省运输结构,完善我省综合交通服务体系,对推动山海协作、促进沿江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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