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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镇江海事局将《中国籍国际航行海船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报告》递交到“宁化XXX”轮船长的手上,首次独立完成了国际航行海船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报告的签发工作。
2021年9月,随着新海安法生效,海事劳工保护相关要求正式被纳入国家法律。2022年9月,国际航行船舶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和发证工作实施主体由中国船级社调整为海事和人社部门。目前,我国共拥有注册船员170余万人,按照《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相关规定,国内航行船舶以及500总吨及以下国际航行船舶应接受3年一次的海事劳工条件定期检查,500总吨及以上国际航行船舶应持有海事劳工证书或临时海事劳工证书。目的就是要有效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保障船员在船体面工作。
镇江海事局始终致力于推动辖区内航运公司(船东)完成所属适用船舶符合海事劳工标准的自查工作,并根据航运公司(船东)反馈的自查情况,督促和指导航运公司(船东)尽快纠正和完善自查发现的问题。2月15日日上午,在江苏海事局的授权和指导下,由镇江海事局检查员孙中强、徐骥等组成的海事劳工条件检查组按照相关检查流程对“宁化XXX”轮船上物质环境及关于构成体面劳动的管理和操作等方面开展了详细检查,通过文件检查、现场巡查和访谈船员等方式来验证该轮是否符合《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检查中,检查员对船舶和船员证书文件、船舶膳食服务、起居舱室、娱乐设施和健康安全防护进行重点检查,并与轮机长、值班水手、见习人员等不同职位的船员进行面谈,具体了解船员就业协议签订、船上工作和休息时间、遣返与投诉规定执行等情况。经过检查组与船长、船员交流相关情况之后,最终确认3项一般缺陷。检查组当场向船方签发了《中国籍国际航行海船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报告》,明确船方和船东下一步纠正措施相关要求。
检查取得预期效果,检查组专业的素质和为船员服务的初心得到了船方的认可。
镇江海事局检查小组成员孙中强在对船方相关文件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