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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提出一系列举措要求,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
《通知》明确指出,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者、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同时,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发放交通物流相关贷款,并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
在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交通物流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布局、落地“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加快农村路网建设、水运物流网络建设等提供支持。
此外,《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健全交通物流“白名单”机制,与辖内银行建立信息共享和批量核验机制,降低银行、市场主体操作成本。同时,发挥各方合力,做好配套支持与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贴息、担保增信等配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