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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天津海事法院立足审判功能,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其专业及跨区域管辖的独特优势,着力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暖环境。
“海事司法+职能延伸”零距离服务保障。天津海事法院建立“院本部+驻河北省审判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3个驻河北省审判庭直接服务驻地优势,推进跨地域海事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处理各类海事案件5022 件;开展巡回审判,优化雄安新区等12个巡回审判点职能,不断扩大海事司法在京津冀沿海及内陆腹地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设立驻天津港法官工作室,针对性开展纠纷化解、风险提示、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活动并为涉港口案件提供全流程海事司法服务。
“海事司法+联动协作”高效率解纷止争。天津海事法院与中国海事仲裁协会、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等协会以及多家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签署19个协议,打造“海事法院+京津冀地区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协作联动机制,建立京津冀货代纠纷诉调机制,形成京津冀地区海事纠纷诉源治理联建共治格局。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审理“康菲溢油”系列案件,完成全国首例海事诉讼跨域立案。2022年,海事法院平均审理天数45.11天,调撤率77.29%,在全市高中院排名第一;实际平均执行天数47.76 天,在全国海事法院排名第一。
“海事司法+调查研究”高水平积聚司法智慧。天津海事法院举办东疆海事金融高端法律论坛,邀请其他海事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等40余家机构研讨海事金融法律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牵头与大连、青岛海事法院签订《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建立环渤海海事法院联席会议机制。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天津市知名高校和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我国行业重点院校签署协议,加强合作。2014年以来,60篇文章在全国性论文征集活动以及京津冀司法 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中获奖。
2014年以来,依法审理各类海事案件13251件,立案金额651亿元,9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