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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进一步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持续优化广州口岸营商环境,推出9条阶段性外贸企业惠企措施,实施时间自8月10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

惠企措施包括:广州港南沙港区重箱进港时间不设置限制,满足客户出口重箱任何时间节点的进港堆存需求;自8月10日0时起进入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外贸进口普通重箱(不包括冷藏箱、危险品、超限箱),对外公布免堆期由7天延长至10天;对8月10日0时起进入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外贸进口冷藏集装箱,在已有的免堆期基础上额外给予1天免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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