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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百年大计;污染防治,人人有责。4月10日,记者从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今年南通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已经明确,主要涉及船港污染、源头管控、危货运输三大块。
据介绍,今年南通将继续开展船港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船舶是否配备防污染证书并有效,证书是否与实际相符;检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储存柜是否正常使用……同时,还将重点监督靠港作业船舶按要求收集和送交船舶污染物、港口码头经营企业按要求做好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和处置;督促辖区港口经营企业落实靠港作业船舶送交污染物的接收和转运责任;将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行为依法查处。
在防污防治源头管控方面,支队将严格船舶检验,确保新建船舶防污设施达标配备率达到100%;严厉打击机动车维修企业篡改破坏OSD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帮助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加强对已取缔非法码头场地清理和生态复绿等情况的日常巡查,巩固内河码头整治效果。
在此基础上,支队还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管控,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船舶适装申报、进出港报告、船岸检查等制度。禁止单壳化学品和油船在本市辖区航行、作业;禁止600总吨及以下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夜间22时至凌晨5时航行等;加强船舶非法运输、倾倒固体废物和偷排废水等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实施案件移送或司法衔接措施。
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整治攻坚战,推动形成“政企社共治、船港城互联”的船舶污染物治理体系,促进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